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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招標采購的多元體系中,單一來源采購以其區別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常規方式的獨特性,占據著重要地位。它通常適用于特定的采購情形,如采購項目來源具有唯一性,或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導致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這種采購方式在保障項目順利推進、滿足特殊需求等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然而,由于其缺乏充分的市場競爭,如何確保采購過程的合規性、公正性以及采購結果的合理性,成為了采購各方關注的焦點。
招標采購中的(單一來源采購)是一種特殊采購方式,適用于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情況(如專利、專有技術、緊急需求等)。其流程和注意事項需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規,以下是詳細說明:
單一來源采購的適用條件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以下情形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如專利、專有技術、藝術品等);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無法通過其他方式獲得;原采購項目后續維修、零配件供應等,需保持一致性;涉及國家安全或秘密的特殊項目。
單一來源采購的詳細流程
1. 前期準備與論證
需求確認:明確采購內容、技術參數及預算。
唯一性論證:提供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市場調研報告、專家意見等),證明供應商的唯一性;重大或復雜項目需組織專家論證,出具《單一來源采購專家論證意見》。
內部審批:提交采購申請至采購管理部門或上級單位審批。
2. 公示程序(非緊急情況)
發布公示:在政府采購網或指定平臺公示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的理由及供應商信息(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
異議處理:公示期間收到異議的,需組織補充論證或調整采購方式。
3. 協商談判
成立談判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專家組成(至少3人單數)。
談判內容:價格合理性(需進行成本分析或市場比價);技術方案、服務條款、交付時間等;明確合同細節(如驗收標準、違約責任)。
記錄存檔:形成《單一來源采購協商記錄》,雙方簽字確認。
4. 編制采購文件
包含采購需求、合同草案、技術協議、驗收標準等,確保條款無歧義。
5. 提交審批與備案
將采購文件、論證材料、公示結果等提交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備案(部分項目需審批)。
6. 簽訂合同與執行
公示無異議且審批通過后,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按約定履行并驗收。
單一來源采購的注意事項
1. 合規性要求
嚴格論證:確保符合法定適用條件,避免濫用單一來源方式;
公示義務:非緊急情況必須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記錄完整:保留論證、談判、審批等全過程文檔,備查審計。
2. 價格控制
成本分析:要求供應商提供成本構成,或參考歷史價格、市場價進行比價;
談判策略:充分利用議價權,爭取合理價格(尤其無競爭場景下)。
3. 風險防范
備選方案:若供應商因故無法履約,提前約定應急措施;
合同條款:明確知識產權歸屬、保密義務、違約責任等;
廉政風險:加強內部監督,避免利益輸送。
4. 特殊情形處理
緊急采購:可簡化流程,但事后需補充說明材料;
異議處理:若公示期有質疑,需重新論證或終止采購。
單一來源采購的實踐建議
如何證明“唯一供應商”:需提供專利證明、市場調研報告、行業專家意見等客觀證據。
單一來源采購能否議價:必須議價!需通過成本核算、市場比價等方式確保價格公允。
是否需要專家參與:重大或復雜項目必須組織專家論證,一般項目建議邀請專家參與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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